东方理工网站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是中国科学院所属的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通过发挥“全院办校、所系结合”的办学优势,发展科教融合育人模式,瞄准世界科技前沿,立足国内重大需求,潜心立德树人,执着攻关创新,致力建设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科大风格的世界一流大学。
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是一所社会力量举办、国家重点支持、省市共同建设的高起点、高水平、国际化的新型研究型大学。大学以卓越的教育、科研和创新推动社会发展,并以服务社会为使命,逐步形成以理学、工学、信息、商科为主,兼备特色人文社科的学科体系,致力培养具有“宽厚基础、创新能力、家国情怀、国际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
为积极探索拔尖创新学生的培养机制,建设具有中国特色国际水平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新体系,在教育部的支持下,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和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为合作培养拔尖科技创新人才,共同实施“中国科大-东方理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
一、招生导师与专业
1、有关导师的详细信息,可在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官网获取,网址为:https://www.eitech.edu.cn/?teachers_category=teachers-list
2、报名前向导师或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研究生院咨询导师招生名额及专业
二、招生规模与学制
联合培养项目招生规模暂定为50人(以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为准),2024年主要采取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的选拔方式,择优录取。
普通招考:采用“申请-考核制”,详见中国科大各招生院系网站2024年博士生招生安排。
硕博连读:中国科大拟于2024年4月上旬在中国科大研招在线网站https://yz.ustc.edu.cn另行通告和安排网报。
联合培养博士生(含学术学位、工程博士)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工程博士”的招生,参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招生方式、要求和时间。中国科大拟于2024年4月在中国科大研招在线网站另行通告和安排网报。
三、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基本要求和安排
1.申请条件
符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的相关通知要求及所报院系相关学科规定的报考条件,具体详见中国科大研招在线。
2.申请程序
(1)学生与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导师沟通招生需求。(导师信息请见:https://www.eitech.edu.cn/?teachers_category=teachers-list)妥善沟通后,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上报名。
(2)报名及缴费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月15日
(3)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科大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http://xspt.ustc.edu.cn)注册报名信息并在线缴费(标准:240元/人)。系统采用身份证号码注册,请务必如实填写,并牢记密码;一旦注册,不予修改。考试方式须选择“普通招考”。
(4)报名时请务必选择“东方理工专项”
3.申请材料
(1)材料准备
①《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份(网报后下载打印);
②研究计划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
③申请学科或相近学科的两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
④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
⑤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⑥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⑦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⑧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专利等。
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提供申请材料。申请人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国家、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应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材料寄送
申请材料于2024年3月1日前寄达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研究生院,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同心路568号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574-86603288。
4. 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时间: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牵头在2024年3月20日前完成审核。
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相关招生院系的要求,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考生通过初审后,按要求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参加综合考核。
5. 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一般应安排在2024年4月20日至5月10日。
综合考核原则上含笔试和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外语能力考核、专业知识考核。中国科大部分院系仅采用面试形式,对学科门类跨度大且未修读相关专业课程的考生,将安排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不计入综合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事宜以中国科大相关招生院系网站公告或通知为准。
6. 公示与录取
(1)中国科大各院系将“中国科大-东方理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专项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并依据其报考导师本年度所分配的招生名额,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报中国科大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中国科大研招在线”网站集中公示。
(2)调档后,中国科大拟于2024年7月左右向拟录取新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培养方式
联合培养博士生在中国科大注册学籍,由双方导师联合指导,在中国科大进行课程学习,在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从事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工作。联合培养博士生符合中国科大毕业条件的,颁发中国科大毕业证书;符合中国科大博士学位授予要求的,授予中国科大博士学位。
五、学费与奖助学金
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学费为每学年1万元。
为激励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为联合培养博士生在读期间提供生活补助和助研津贴。在中国科大期间,按照中国科大标准发放;在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期间,按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标准发放。
六、咨询与联系方式
0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
邮编:230026
邮箱:yzb@ustc.edu.cn
电话:0551-63602925、63600532
中国科大研招在线:https://yz.ustc.edu.cn
02.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研究生院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同心路568号
邮编:315200
邮箱:admissions@eitech.edu.cn
电话:0574-86603288、86603286
网址:www.eitech.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