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英东教育基金会
为鼓励我国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在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特设立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现将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11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的申请及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1年3月10日—2011年4月15日。
二、申报内容
1.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基础性研究课题98项;
2.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应用研究课题36项;
3.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100名,其中一等奖5名(自然科学类3名,社会科学类2名),二等奖15名(自然科学类10名,社会科学类5名),三等奖80名(自然科学类50名,社会科学类30名)。
三、申报名额
1.各校申请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基础性研究课题的具体名额请见正文第6页;推荐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候选人名额为1名。以上两项都不可超报。
2.各校申请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应用研究课题无名额限制。
四、评审费用
1.申请和推荐青年教师基金基础性研究课题和青年教师奖,无须交纳评审费;
2.申请青年教师基金应用研究课题每项申请须交纳评审费500元人民币,评审费汇款账号信息详见附件6。
五、有关申请条件解释
1.申请院校范围:申请人须为在基金会公布的261所高校(高校名单见附件5)中担任教学、科研任务的青年教师;未列入上述261所高校的教师,如需申请基金会的项目或奖项,须由261所高等院校中的一所大学审核,并向霍英东教育基金会推荐。
2.申请人年龄限制: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即1975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者。
3.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11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应用研究课题领域限制:面向能源、信息、交通、材料、生命、环境等六个科学技术研究领域设立36个课题,详见《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11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应用研究课题申请指南》(附件4)。
六、提交纸质申请文件及材料
1.学校正式申报文件(校发文,有正式文号、签发人)两份。
2.加盖学校公章的学校《申报项目汇总清单》一式两份。
《申报项目汇总清单》请各校登陆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基金及奖励网络申报平台(2011年版)”(网址http://211.68.23.117/hyd)下载打印。
3.《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基础性研究)课题申请书(2011年版)》、《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应用研究)课题申请书(2011年版)》均要求一式两份。由国内两名以上教授(其中至少有一名教授在本校任教)推荐,要求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并请推荐者在打印出的申请书中亲笔签名(签名章不可)。
4.《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推荐书(2011年版)》一式两份。由国内两名以上教授(其中至少有一名教授在本校任教)推荐,要求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并请推荐者在打印出的推荐书中亲笔签名(签名章不可)。
5.请各校将上述所有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于2011年4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转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北京办事处,逾期或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七、网上申报程序
1.请各校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项目管理人员从2011年3月 15日开始登陆“基金及奖励网络申报平台(2011年版)”(网址:http://211.68.23.117/hyd),使用学校代码和校验码(请见正文第6页)验证 “申报单位”身份,并完成2011年度霍英东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网上申报工作。具体操作请登录“基金及奖励网络申报平台(2011年版)”,认真阅读“通知公告”中的《2011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及奖励申报平台操作手册》。
2.请申报人从2011年3月15日起登陆“基金及奖励网络申报平台(2011年版)”(网址:http://211.68.23.117/hyd),认真阅读“通知公告”中的《2011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及奖励申报平台操作手册》,并从“模板下载”栏目下载申请书模板,按照模板《使用说明》填写相关内容,填写完成后必须进行“检查保护”工作,并使用学校基金申报管理人员给予的项目编号和校验码以“申请人”身份登录《基金及奖励网络申报平台(2011年版)》进行数据上传。
3.《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基础性研究)课题申请书(2011年版)》、《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应用研究)课题申请书(2011年版)》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推荐书(2011年版)》等材料已重新修改,请务必下载新版本,旧版本均不接收。
4.网上申报截至日期为2011年4月15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八、申报工作注意事项
1.申报者须按要求同时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并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缺一不可。
2.所有附件及申报所需要的文件、表格等有关材料均可登陆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基金及奖励网络申报平台(2011年版)”(网址:http://211.68.23.117/hyd)进行下载。
3.每个申报项目的纸质版申请书或推荐书经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须报校长(或主管副校长)同意并亲笔签名(签名章不可),并加盖学校公章(公章须为原件,不可复印)。
4.各类申请书、推荐书须按项目装订成册,不得分离。
5.所有项目皆不接受高校教师个人申请。
九、联系方式
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北京办事处(设在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内),联系人:盛祥、余彬;电话:010-66097881 66096281;电子邮箱:gat@moe.edu.cn;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
2.网上申报事宜请咨询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联系人:葛勇勇、刘昕民;电话:010—62514684 62519573;电子邮箱:hyd@cutech.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