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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卷, 第三期
基金委《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

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的处理,我们起草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survey@nsfc.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 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审局 邮政编码:100085(请在信封上注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 》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0日。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草案)》见基金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