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第一期
清華簡「戾災辠蠱」與《詩經》「烈假」、「罪罟」合證

劍 陳

饒宗頤國學院院刊, 2 (2015), pp. 5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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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清華簡〈祭公之顧命〉「戾災辠蠱」之「蠱」,原整理者釋讀為罪辜之「辜」,研究者多從之。本文認為,「蠱」字以「蟲」之異體「」為意符、又與今本《逸周書 · 祭公》之「疾」字對應,正應釋 讀為意為「疾」之「蠱」。「戾災辠蠱」中的「戾蠱」,即《詩經 · 大雅 · 思齊》之「烈假」,二者可以互證;由簡文「辠(罪)蠱」 之釋,又可知今本毛詩三見的「罪罟」一語中,見於〈大雅 · 召旻〉 和〈大雅 · 瞻卬〉的兩例亦應釋讀為「罪蠱」。